不适当地或过度地放、化疗,这是导致脏器衰竭的最常见外因。放、化疗是双刃剑,杀灭癌细胞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也要对机体造成损伤。专家们在分析脏器衰竭的原因时,认识到放、化疗治癌的一大弊端就是对多种脏器造成明显的损伤,是促成脏器衰竭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归纳起来,放、化疗治癌各有十大损伤。下面分别述之。

放射治疗的十大损伤

一、皮肤损伤。皮肤位于体表,对放射线较为敏感,在放射治疗中首当其冲,故可较早地出现放射反应。根据皮肤放射损伤的程度不同,临床上可表现为干性反应、湿性反应及皮肤坏死或纤维化,出现局部皮肤溃疡、坏死,病人很痛苦。

二、全身损伤。放疗损伤的全身表现有轻有重,与照射部位、照射剂量及照射野的大小有关。临床上全身反应常见:周身疲乏,四肢无力,精神不振,气短,心慌,口干咽干,出虚汗,失眠,脱发以及食欲下降,体重减轻,发热,腹胀,便秘,白细胞下降,贫血等。

三、骨髓抑制。当放射线照射到骨髓时,可引起骨髓造血功能的障碍,引起白细胞数下降,血小板数下降,严重者红细胞、血色素也相应下降,骨髓抑制的程度与放射野、放射剂量有着密切的关系。

四、免疫抑制。免疫功能就是患者自身具有的抗癌能力。放射治疗导致患者免疫功能下降,主要是由于放射线损伤免疫器官所致。临床上免疫功能低下,主要表现为精神不振,周身乏力,抵抗力差,易患感冒或患疱疹类疾病(如口角疱疹、带状疱疹等)。实验室检查可有免疫指标较低下,如NK细胞活性及T细胞功能降低。

五、放射性食道炎。放射性食道炎临床上较为多见,在胸部肿瘤如肺癌、纵隔肿瘤、食管癌、乳腺癌等肿瘤的放射过程中,放射剂量较大时,患者可出现不同程度的放射性食道炎。主要是放射线对食道黏膜损伤后使之产生局部的充血、水肿,甚至一过性的狭窄。影响了正常进食,轻者引起营养摄取不足,重者可导致营养不良,引起机体迅速衰竭。

六、口鼻咽部放射性损伤。放射治疗鼻咽癌、扁桃体癌及上颌、颊部、舌和口底部肿瘤时,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相应部位的损伤,发生放射性口腔黏膜炎,放射性口腔干燥症,放射性龋齿,甚至骨坏死。造成口腔黏膜炎:口腔干燥症;张口困难。

七、放射性肺炎、肺纤维化。进行胸部放疗时,如肺癌、食管癌、乳腺癌、纵隔肿瘤、霍奇金病等,均可引起放射性肺损伤。早期肺损伤。多发生于放疗开始后3~4周至放疗结束后1个月内,表现为刺激性干咳、无痰,并发感染可有痰多、胸闷,气短、心慌,乏力、胸痛,发热,甚至出现呼吸困难,胸片见相应部位出现密度增高模

八、放射性肝损伤。肝损伤的症状多在放疗后数周至数月才表现出来。轻者可无症状,只是肝功能检查出现转氨酶、转肽酶或胆红素升高,有些人表现轻度肝炎症状:纳差,厌油,乏力,精神不振,肝区不适。肝损伤严重者表现为短期内肝脏迅速增大并有触痛,大量腹水,有时伴有黄疸。

九、放射性肾损伤。急性放射性肾炎:一般发生于受照射后半年到一年,检查可发现蛋白尿、贫血、血压升高,一般出现症状一个月后病情迅速发展,表现为恶心、呕吐,夜尿,胸闷、气促,乏力,检查可见明显贫血,水肿,高血压。约有1/3患者发展为恶性高血压伴左心衰和高血压脑病。

十、放射性脑损伤。脑瘤和鼻咽癌等进行放疗,很容易造成脑损伤。放射性脑损伤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早期急性反应、延迟性反应、迟发性反应。

化疗药物治疗的十大损伤

一、局部损伤。患者接受化疗药物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出现药物外渗,常见引起皮下或静脉的无菌性炎症,干性坏死,皮肤溃疡,疤痕疙瘩。

二、全身损伤。许多化疗药物均可引起头晕目眩,疲乏无力,不思饮食,恶心呕吐,失眠多梦,二便失调,多汗,日渐消瘦,营养不良等。

三、消化道损伤。许多抗肿瘤药物都可引起程度不等的消化道反应,几乎所有用化疗的病人都领教过,一般比骨髓抑制出现还早,最初的反应是口干,以后是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甚至血性腹泻。一般在用药后1至数小时内出现;引起全消化道黏膜反应,包括口腔炎,胃炎,肠炎,少数有食管炎。现将最常见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口腔炎、口腔溃疡。

四、骨髓抑制。绝大多数抗肿瘤药物均可引起程度不同的骨髓抑制,这可以说是化疗药的最大弊端。它导致白细胞、血小板及红细胞、血红蛋白减少,主要是白细胞尤其以粒细胞减少最为显著。白细胞减少的患者可表现为乏力,头晕,低热,食欲下降,容易造成呼吸系统及泌尿系统感染和顽固性口腔溃疡。

五、肺损伤。化疗药物对肺的损伤主要是:肺水肿、肺嗜酸细胞浸润和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和呼吸窘迫综合征,其中以间质性肺炎为多见,其临床表现多见亚急性发作,症状如:发热、咳嗽,进行性呼吸困难,心动过速。

六、心脏损伤。化疗导致的心脏损伤临床症状主要有心率加快,呼吸困难,咳嗽,颈静脉怒张,双肺罗音,肝瘀血,心室肥大或缺血性心功不全,充血性心衰等。其中阿霉素不仅有与剂量相关的心脏损伤,也可导致与剂量无关的心功不全。也就是说,即使小剂量也可能导致心脏损伤。心肌的病理学改变表现为心室肥大、间质纤维化、心肌细胞损伤等。

七、肝胆损伤。很多抗肿瘤药物在长期或大剂量应用时对肝胆功能都有损伤,主要为中毒性肝炎、肝纤维化及静脉闭塞性疾病,

八、肾脏损伤。顺氯氨铂、大剂量甲氨蝶呤和链脲菌素是最容易致肾脏毒性的药物,其中以顺氯氨铂最甚。长期应用亚硝脲类、丝裂霉素、羟基脲、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L-门冬酰胺酶、光辉霉素、平阳霉素等也可造成肾损伤。

九、致癌作用。化疗药本身也可导致癌症,接受化疗可发生第二原发癌(即不是转移过来的),临床和实验均得到证实,并以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及膀胱癌等最多见,放、化疗并用者第二原发癌发生率增高,因为受到双重损伤,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十、中枢及周围神经损伤。周围神经炎表现为指(趾)端对称性麻木,跟腱反射减退或消失,四肢感觉障碍,肌肉疼痛或无力,甚至出现四肢轻瘫,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表现为腹痛,便秘,肠麻痹,体位性低血压,膀胱麻痹引起的排尿障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