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5日,FDA局长Scott Gottlieb和NIH主任FrancisCollins联名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发表文章,提出基因疗法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美国将对基因治疗的监管体系实施改革,实现去特殊化,逐步简化监管程序,鼓励基因疗法的开发。
基因治疗(Gene Therapy)是指利用分子生物学方法将人的正常基因或有治疗作用的基因通过一定方式导入人体靶细胞或组织中,以纠正基因的缺陷或者发挥治疗作用,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一种现代生物医学新技术。早在50年前,重组DNA技术实现第一次突破性进展,使基因疗法成为可能。1974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建立了重组DNA咨询委员会(RAC),开始了对该领域的监管;1984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首次对基因治疗产品进行监管,从此NIH和FDA均具有监管基因疗法的职能。
1990年9月14日,NIH的W. French Anderson博士等人获FDA批准实施人类历史上第一例基因治疗的临床试验,患者为一名4岁的小女孩Ashanthi DeSilva,其患有重度联合免疫缺陷综合征,只能生活在无菌环境中。她体内先天性缺少腺苷脱氨酶(Adenosine Deaminase, ADA),致使细胞内脱氧腺苷大量积累,导致T淋巴细胞中毒死亡,由于缺乏正常人的免疫系统,易受细菌和病毒感染。Anderson博士从Ashanthi身上分离得到白细胞,体外培养扩增后,使用逆转录病毒将正常的人ADA基因转移到靶细胞里,使白细胞代偿性地表达了ADA蛋白,经过多次治疗后Ashanthi一直保持着健康正常的生活。
正如上述首例基因疗法临床试验,最初的临床试验中并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是个例并不能说明基因疗法的安全性及有效性。1999年9月17日,18岁的亚利桑那男孩Jesse Gelsinger,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参加一项基因治疗的临床试验时不幸去世,这是基因治疗诞生近10年后出现的第一例死亡病例,毫无疑问引起了巨大震动。此后,基因治疗临床试验受到了更严格的监管,FDA和NIH先后公布基因疗法监管方法,但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美国对基因疗法的监管也发生了些改变,具体见附表。
2018年8月15日,FDA和NIH联名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发表文章表示,并没有充分的数据证明基因疗法存在特殊的、不可预测的安全风险,以及基因疗法需要不同于其他治疗方法的监管措施。因此,美国将对现有的基因治疗的监管体系实施改革,避免NIH和FDA在监管上的重叠,逐步简化监管程序,鼓励基因疗法的开发。
具体实施方面,FDA和NIH将通过进一步限制NIH及RAC在基因疗法及其安全性评估的作用,最终淘汰RAC审核,以减少两者的重复性审查。而在2013年和2016年,NIH就先后对RAC审核进行了限制性修改,275种基因治疗方案中仅有3种是通过RAC进行审查的。
FDA和NIH将基因疗法监管去特殊化、简化,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的,一是2017年批准的3款基因疗法的成功,二是快速发展的基因疗法催生的大量临床试验带来的监管压力。
2017年FDA先后批准3款基因疗法,Kymriah、Yescarta和Luxturna。其中基于细胞的CAR-T疗法Kymriah和Yescarta疗法是在体外进行基因改造,对血液肿瘤的治疗展现了卓越的临床疗效,此外合适的治疗方案及其他药物协助治疗可降低风险,增加安全性。第三种Luxturna为靶向特定基因突变的“直接给药型”的基因疗法,这是第一个被批准的在体内进行的基因治疗产品,也是首次针对特定的遗传疾病的基因疗法。
基因疗法可以简单的分为3种形式:
1)将正确的基因导入细胞来替代错误的突变基因;
2)采用基因编辑手段直接修复错误的基因;
3)体外通过基因技术对细胞进行修饰,然后把改造后的细胞导入人体发挥作用。2017年批准上市的3款基因疗法囊括了上述的两种基因疗法形式,展现了基因疗法与其他疗法相似的安全性及优越的疗效,其并不需要额外的监管,适应于普通疗法的监管机制也适应于基因疗法。
基因疗法快速发展的压力
随着基因疗法的高速发展,FDA目前已经收到超过700个基因疗法候选药物的申请,FDA和NIH的双重审批不仅是人力物力的浪费,繁琐的审批过程还将影响候选药物的临床进展与上市。为降低监管部门的审批压力,将FDA和NIH审批重叠的方面精简势在必行,但这不等于基因疗法监管会松懈。过去几年,FDA一直试图致力于缩短新药和新疗法的审批时间,将基因疗法的监管流程去特殊化,简化审批过程,可以促进基因疗法的开发与上市。
开放基因疗法的监管模式,将基因疗法监管去特殊化、简化,无疑会加速基因疗法开发临床试验甚至上市的进程。简化不等于弱化,基因疗法的黑匣子还很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希望基因疗法更快地惠及更多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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