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格列卫,想必大家都不陌生,由其相关事件改编《我不是药神》赚足了一大把眼泪,人们在感动之余也会惊讶进口药物的天价情况。然而从印度走私仿制药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虽然印度格列卫有着同等的治疗效果,但是就法律层面来说,它是违法的。那么,有国产格列卫吗?

       抗癌药格列卫(甲磺酸伊马替尼片)由瑞士诺华公司生产,是国际上公认的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和胃肠基质肿瘤的一线药物,该药已经在超过110个国家和地区获准上市。而在中国,其一盒的药价高达23400元,堪称世界之最。对此,无数患者家庭都希望能够尽快降低药价,或者是国内仿制。

       2013年4月,格列卫化合物在中国的专利权保护到期,豪森药业和正大天晴药等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分别生产伊马替尼片剂型和胶囊型仿制药。这些仿制药的治疗效果同格列卫相比,并无很大差异,但价格却低得多,格列卫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受到明显冲击。

       然后诺华公司多次表示,虽然格列卫的化合物专利权已到期,但是治疗胃肠基质肿瘤用途的发明专利仍在保护期之内。于是,诺华公司将正大天晴和豪森药业等告上了法庭。随后,正大天晴与诺华公司达成和解。拒绝和解的豪森药业于2014年9月5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2015年10月23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认为涉案专利不具有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宣告该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有国产格列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