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众号药物简讯消息,昨日,一份题为《关于请核查相关药品违规使用情况的函》的红头文件在业内流传。该文件抬头为江苏省卫健委,落款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

       ▍一药品涉嫌回扣,被核查

       根据通知,江苏省卫健委在近期收到了实名举报,反映某药企为扩大其产品的销量,给江苏省部分医疗机构医生15元/盒的回扣。江苏省卫健委要求各区市卫健委医政处、行风办要认真核查,核查结果在5月31日前药上报江苏省卫健委。

       据悉,被要求核查的药品,是一款呼吸系统疾病用药,而且是全国独家产品。有媒体拟采访江苏省卫健委相关部门,但截至目前仍未有反馈。据该药企相关人士透露,“可能是竞争对手搞事,具体原因不知道”。

       目前信息仍不明确,我们也不好判断,一切以官方公布结果为准。

       有业内人士表示,药品回扣是企业和医院之间的利益博弈,但是在药品回扣的问题上,医药代表每次都处在风口浪尖,而最先遭殃的,往往也是医药代表。

       ▍医药代表的错?

       近日,湖南经视的《经视观察》栏目也报道了一则医务人员收取药品回扣的新闻。视频中的医务人员“义正言辞”的向医药代表提出收取回扣的条件,涉及人员不仅有医师和科室主任,院长也赫然在目。

       爆料的医药代表坦言,如果A药品有5%的回扣,B药品有近20%的回扣,医生肯定会选择第二种,并且还提及这类情况十分普遍,医院里多个科室均会参与其中,首先最有代表性的就是肿瘤科,其次是呼吸科、消化科和中医科。

       在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科一位副主任说:“你肯定要给医生一部分返点的,之前是18个点,这个点不能再低了。”

       更早前,广东公共频道“DV现场”栏目报道了深圳龙华区人民医院的药品回扣问题。

       报道中,一位麻醉科医生举例,“比如说托拉塞米,这是一个强效的利尿药,半支或者三分之一,就够用了,有的医生为了拿回扣开了3支。再例如喷 他 佐 辛,明明用三四支就够了,有的医生为了多拿扣点,可能会开到6支。”

       对于收受药品回扣,有医生表示,他们处于底层的人必须服从,如果不服从,不去做的话,在这环境下就无法生存。还有医生表示,他们不能脱离这样的环境,要养家糊口,也要升职,如果没有药品回扣这笔费用,他们的生活和晋升都成问题。

       从这一点看,药品回扣,只是医药代表的错吗?显然不完全是。

       此前,有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媒体表示,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涉及的部门多、人员多,单个人员很难完成犯罪。

       上至局长、院长,下至药械科长、财务科长、采购员、医务人员,往往查处一案牵出数案,查获一人牵出数人甚至数十人,形成窝案串案。院长贪腐,往往意味着这家医院已经从上到下“烂掉”。

又有一药品因回扣问题被查!医药代表的错?

       湖南天润人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曹锴对媒体表示,如果医务人员在药品采购过程中收受回扣,可能已经违反刑法规定并构成受贿罪,如果医生在开处方的过程中收受回扣,可能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所以,只要和医药行业的相关人员,都有可能与药品回扣有联系,都是医疗反腐工作中的重点检查对象。

       ▍药品回扣,仍是严查重点

       我们也能感受到,近年来,在严查药品回扣、杜绝带金销售方面,相关部门的工作力度仍在不断加大。

       早在2016年12 月 24 日,央视播出历时8个月、暗访 6 家医院、曝光医药代表与医生诊内交易的细节,让药品回扣瞬间成为舆论的焦点。

       随后,各地卫计委和医院也迅速行动起来,展开一系列针对医药代表的“封杀”行动,禁止药代进医院、抓药代、停药……比比皆是。

       而在2018年5月28日,央视新闻频道以《治理医药购销“回扣”6人被处理》为题,再次曝光医生收取医药代表回扣这一业内“潜规则”。

       近年来,无论是国家政策,地方执行,还是舆论导向,药品回扣都是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目前,对于医疗反腐,以及药品回扣的重点整治,全国各地也都在大规模的开展中。

       2015年2月,国家卫计委下发了《大型医院的巡查方案(2015-2017年度)》后,各省卫计委相继启动了对大型大医院巡查计划,在医院的巡查重点就是反腐。

       2015年7月,国家卫计委、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商务部、国税总局、工商总局、食药监总局等9部委就联合下发《2015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专风项治理工作要点》,多部委合力进行医疗反腐,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2017年2月,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提出制定卫生计生系统征信系统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经行政机关认定、司法机关判定或仲裁机构裁定后,发生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案件的机构和个人列入卫生计生系统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示公布,实行行业禁入制度。

       按照此文件,全国大型医院巡查继续扩大覆盖面和深度。2018年,三级医疗机构全部开展医院巡查工作,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开展医院巡查工作。

       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按照国家医疗反腐的步伐,整治药品回扣将从医院,到院长,到医生,到药企,到药代,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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