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志鹰药业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在取得《药品GMP证书》后,生产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目前已不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收回你公司《药品GMP证书》(编号:LN20190027)。
附件:药品GMP证书收回目录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下图,观众预登记成功送20元话费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