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三个《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拟注销广东海品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广东中汇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广州五环药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现依法公告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上述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省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据悉,上述3家药企拟被注销证书的原因主要是公司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到期后已停租,且长期没有上传药品购销数据至省局的药品流通电子监管系统。

      据统计,除了上述3家企业外,还有6家药企也是由于公司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将被省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包括广州新泮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博爱大众医药有限公司、广东沣泽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宝珠园药业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