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湖北正式下发关于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原非基药且新进入2018版基药目录的药品,调整其挂网价格为全国最低价。同时,截至今年底,原280种省增补基药且未进入新版基药目录的品种继续按基药管理,明年初目录将废止,转为“非基药”管理。

       新基药要全国最低价

       按照湖北要求,《湖北省公立医院药品挂网目录》中药品属性为“非基药”且在新版目录中的药品,调整挂网价格为同企业、同品规全国最低价,经企业确认后将药品属性改为“基药”,纳入基本药物管理。

       截至目前,全国大半省市均发布了新版基药的相关落地措施,预计剩余省市也将于近期继续出台政策。对于价格上的考虑,各地还是延续此前的要求,此次湖北直接明确价格要全国最低,也释放了一种态度。毕竟基药主要还是保障基本临床用药需求,价格一般都不会太贵,但这次新版目录纳入12种抗肿瘤用药、丙肝治疗新药等,对价格确实需要重新考量。

       与湖北相比,一些地区对价格的要求略显宽松。11月16日,甘肃省发布《关于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新增阳光挂网相关事宜的通知》中明确,“凡纳入基本药物新增阳光挂网目录内的药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零备案申报。所有申报药品应承诺在甘肃省医疗机构的实际供货价不高于全国平均供货价。”

       价格下降是大势所趋,尤其在价格联动下,各地价格逐渐趋同。在业界看来,基药销售主要在基层,现在基层控费越来越严格,高价药品已经卖不动了。而且基药中同类的产品也比较多,使用量应该不会很大。之前企业觉得招标价格高是件好事,将来可能未必,像医院执行单病种、按病种付费后,价格高的产品反而不再受欢迎,所以现在企业也在思考什么样的价格是比较合适的。

       虽然价格要求最低,但是湖北对基药的使用也提出支持政策。湖北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和诊疗范围,对照新版目录及时调整本机构用药目录,确保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同时,完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基本药物进行标注,加大对医师、药师和管理人员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培训力度,提高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和管理水平。并充分发挥药师作用,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重要内容,定期统计分析通报。

       当前,各地对基药制度均释放了不同程度的利好。天津将在医保端给予鼓励支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时,对于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优先纳入目录。辽宁则提出国家基本药物将不纳入公立医院药占比计算范畴。

       失去基药身份销售待考

       值得关注的是,价格只是基药制度有效落地的一个因素,企业更为关心的还是使用量。对此,湖北要求根据现行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要求,将辖区内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当地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取得实效。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各地新版目录使用情况,每年另行制定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并将使用情况与基药补助资金拨付挂钩。

       另一需要注意的是,湖北决定自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为全省基本药物目录实施“过渡期”,实行“过渡期”有关政策。在过渡期内,原省级280种非目录药品继续按基本药物管理,过渡期后,省非目录药品目录废止,转为“非基药”管理。

       在国家要求新版目录各省不再增补的原则下,原省增补品种且没有进入新版目录的品种在各省将陆续失去基药 “身份”。山东提出,“原省增补基药,不再保留基药属性。”重庆也表示,“原2013版重庆市补充基药目录将废止。”

       不久前,青海省卫计委在《关于征求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采购平台数据调整意见的通知》中就要求,原青海基药增补目录,将未纳入2018版基药目录的品种药物属性变更为“非基药”。根据平台发布的信息显示:厄贝沙坦(分散片、胶囊、片剂:75mg、150mg)、右美沙芬(溶液剂:10ml:15mg;颗粒剂:15mg)、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剂)、二甲双胍(胶囊、0.5g)、氯雷他定(片剂、5mg)等品种变更为非基本药物。

       新版目录执行后,基药和非基药在基层市场的前景或将出现不同景象。尤其原来进入省增补而未进入新版基药目录的品种在基层将面临尴尬的境遇。根据粗略统计,2012版520基药目录出台后,各省增补数量不一,平均数量大约200余种。

       对此,企业人士表示,许多企业会受到影响。由于基药的市场操作模式与OTC、等级医院市场有很大的区别,基药市场更加依赖于政策。具备基药的身份,再做学术和推广,销量自然就能起来。但是,当政策的力量减弱之后,这些品种就要转战市场,比如转做OTC终端,这将对营销模式、队伍、人员均提出新的要求。一般来说,基药、OTC都是很难转型的,所以销售还是会有很大的影响。